也谈“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英译
2013年2月4日《环球时报》载文,分析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三种英译,读后很受教益,但笔者对该文也有些不同意见。
一是对新华社译文的评价问题。作者认为句子动词crack down (on),即“打击惩治”,是要与违法犯罪的坏人坏事之类的宾语搭配的,而不能是老虎、苍蝇等动物。从选词和搭配的角度提出的这一意见,其道理本身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不可忽视的是,新华社的英文报道有特定的语境,即习总对纪委干部讲肃贪反腐,外国人不会看不懂,所以不必过虑,况且译文已将这两动物打了引号,即表明这是比喻用法,分别指“大腐、高位贪”和“小腐、低位贪”。宾语语义既是“大小贪腐”,那谓语用crack down (on) 还能算“滑稽可笑”吗?恐怕顶多只算尚不够生动形象吧。笔者此前刚见过bbc的另一译文: battle both “tigers” and “flies”. battle是“打击”、“斗争”,那岂不是也不能与“动物”(哪怕是带引号)搭配吗?笔者查了英文词典,battle有fight和struggle两解,就是“打击”和“斗争”的意思,再查fight一词,还有prevent和oppose的解释,即“预防、抗阻、打击”之意,后面是可搭配“病症”、“弊病”之类的宾语的。在笔者看来battle这词用于打“老虎”和“苍蝇”是再准确贴切、简洁生动不过了,大小贪腐正是我们社会和党的一大弊病,未露头时就要警惕预防,露头则坚决打击之。
二是作者介绍的bbc那段较长译文的质量问题。其语言质量总体而言的确“比较地道”,它对“老虎”“苍蝇”的表述,不仅有直译(且引号保留),而且有意译,说清楚了何谓“老虎”和“苍蝇”。但老实说,此译过于冗长,其时态问题更叫人不敢恭维,真弄不懂它为什么两处都用了过去时(it was important to xxx;as it was to xxx)。学生在bbc网上看到的译文(拙文上段已引述)用的是一般现在时,这肯定是正确的。但用过去时来表达我们正在干、将来还得继续干的事,就很叫人费解了。习总讲的只是总的道理和方针,并不是说过去某特定时间段发生的个案。另外,此译谓语用的是go after,英文真地道形象,但可惜的是作者将其解释成了“缉捕”,笔者觉得此说不够准确全面。愚见是要译为“追查”或“彻查”。从法律常识和语言逻辑判断,有的“老虎”和“苍蝇”,如涉案金额或性质尚不够涉及刑律者,就切不可“缉捕”,因为我们不可意气用事,而要“依法办案”。对此类人,可“双规”查清后作出限令退赔和给予降、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和党籍之类的行政和纪律处罚。
另外,笔者在读《环球时报》的短文前,曾试着弄出来几个意译,现不揣浅薄、和盘端出,一并向作者和各位同仁请教:
1. bring all corrupt officials to justice, be they big shots or small potatoes.
2. bring corrupt officials of all ranks (亦可用at all levels替换of all ranks) to justice.
3. resolutely tackle both major and minor cases of corruption.
(文/龚乃绪 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翻译系列高职评委会主任)